教师是指受社会委托,在学校中对学生身心施加特定影响,把其培养成为一定社会所需要的人,以此为主要职责的专业人员。
1、教师应在接受学校分配的教育教学任务后,熟悉教学计划,了解所任学科在教学计划中的作用与地位,钻研教学大纲,掌握教材的内在联系,并根据大纲要求和学生实际制定好学期授课计划。
2、按照教学常规和备课规程要求,认真进行单元备课、课时备课,写好教案,设计教法,指导学法,体现德育,全面贯彻教育方针。
3、教师要精心搞好课堂教学,上好习题课、实验课、复习课、技能课,做好指导等工作,努力提高每一节课的教学质量。做到教学目的明确、讲授正确、教法得当、语言清晰、板书工整、组织严密、理论联系实际,有效地利用课堂40分钟。
4、要重视课堂教学实效,认真做好学生调查,掌握学生对知识的吸收率和巩固率,收集教学信息和反馈信息,做好课后反思。针对学生实际做好培优、补差工作,因材施教,加强教学的针对性,努力提高教学质量。
5、用先进的教育思想指导教学,寓思想教育于教学活动之中,有机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,认真执行课堂教学常规和学校对学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,执行教师施教行为规范,不断提高学生学习的自觉性、主动性。
6、精心布置作业,对作业要及时收发、认真批改,讲求实效,搞好讲评活动。作业的留、收、改、评都要严格规范,要加强课堂练习、认真指导,努力做到当堂巩固,提高教学效果。
7、加强对学生平时的考核考查,期末考试前,一定要制定复习计划,认真上好复习课,考试后做好质量分析,制定改进措施。
8、要按时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组内的教研活动,如听课、说课、观摩、集体备课、研究教材、学术讨论、经验交流、召开学生座谈会、学习理论等,努力提高政治、业务水平。
9、不断自我提高,积极撰写教学随笔、案例,学期结束后,要对本学期教学工作做出书面总结,写好专题总结或论文,并交教务处存档。
10、完成学校交给的临时任务。
以上岗位职责信息只作为参考,具体工作内容以实际岗位要求为准。